以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产需有机衔接******
作者:崔琳
完善的市场体系可以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高效的流通体系能够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把生产和消费有机联系起来。《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将“健全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促进产需有机衔接”作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重点任务。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通制约产需衔接的制度梗阻。市场是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我国拥有包含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和联合国产业分类中的全部工业门类,国民经济的产需两端都蕴含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在此基础上,能否有效开发市场需求、持续改善供给质量,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关系到国民经济循环的健康与畅通。当前,国民经济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环节仍存在堵点、断点,制约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制度性阻碍依然存在,垄断经营、准入限制、地方保护与行政壁垒等妨碍公平竞争的因素尚未消除。解决以上问题的关键一招就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理顺地方竞争关系、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构筑起支撑市场高效运转的制度地基,以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的要素商品和服务市场、统一的市场监管标准与高水平的现代物流体系,破除封闭小市场、地方小循环,打通制约供给质量提升与需求优化升级的制度梗阻,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畅通高效的国内大循环,持续释放内需潜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应以实现产需高水平动态平衡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从供给侧和需求端同时发力,全方位激发内需活力,既应着眼于消除阻碍生产者科学决策、有效生产的制度性壁垒,提升供给效率与质量,又应着力降低交易成本,发挥市场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满足并扩大市场需求,在供求两端不断改善的过程中促进产需的高水平衔接。
现阶段,以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产需有机衔接需要把握以下三个政策要点。
一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资源有效配置。要素市场是现阶段制约我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主要短板,突出表现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仍不完善,劳动力在城乡、区域和单位之间仍然存在流动障碍,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有待建立,科研主体与市场主体存在分割,要素数据的确权与收益规则尚未明确等。为此,应着力消除制约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劳动力、土地、知识、技术、数据等要素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改革,使要素价格真实反映市场供求与资源稀缺程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是锚定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加快建设公平统一、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此必须首要回答建设什么样的市场、怎样建设市场这一关键问题,而公平统一、竞争有序的全国大市场就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重要的客观基础。市场秩序公平有序的关键在于市场规则的统一性、公平性和可预期性,不同所有制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标准制定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通过制度规则的“安全感”稳定企业家预期,激发潜在投资需求。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关键在于重构地方政府间围绕高质量发展的健康竞合关系,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的各类规定与做法,提高市场准入效能,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
三是强化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产需衔接效率与安全。物流体系是连接产需两端的生命线,加快建设现代物流体系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应有之义,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必须以布局合理、整体畅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为依托。在需求端,要优化现代商贸体系,完善高水平商品交易市场,建设满足差异性偏好的多样化商贸设施。在供给端,要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高度出发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实现区域、城乡、国际物流的快速联通,提高物流体系对产需两端的适配性,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崔琳)
坚定不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作者:孙录宝(山东省创新管理研究院)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全面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要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尤其是要加强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一方面,探索党组织负责人参与决策制度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使社会组织党建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另一方面,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找到党建工作与行业协会、学会、商会、新社会组织等发展之间的结合点、生长点与发展点。同时,探索应用智慧党建学习工作平台,开创党建工作新模式,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必须推动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有了很大发展,但也还存在规模偏小,发展不够规范等突出问题。要科学监管、分类指导,引导社会组织将发展重心转移到内涵建设、凝练特色和提高质量上来。加强针对性指导,强化政策协同和实施效果评估,对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改革效果进行密切跟踪、动态监测、定期诊断。实现规范管理与精准扶持并举,明确奖励细则。
必须发挥社会组织的协商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社会组织协商。社会组织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社会组织协商路径,首先要强化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地方社会组织协商工作开展,保障社会组织协商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其次,完善体制机制,拓展社会组织协商的参与渠道,借助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等搭建社会组织参与协商的中介平台,在政府决策、审批、政策实施前的各环节以及不同议题领域邀请社会组织代表参与。第三,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提高人才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其协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必须坚持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社会组织与企业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益属性,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弥补市场失灵,协助政府做好公益类事务。要坚持扶贫济困、扶老助残、应急救援、志愿服务、心理慰籍、矛盾调处、环境保护、托育扶幼、创业就业、枢纽支持等领域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规范与扶持并举,不断满足人民需要。健全发展社会组织公益诉讼,建立公益诉讼专项基金,激发社会组织参与公益诉讼的积极性。加强各类型社会组织之间,以及社会组织与司法部门、地方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联动,探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
必须聚力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公益慈善力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在社会捐赠、志愿服务、智力服务、产业帮扶等方面,打造和推出多样化、定制化、专业化、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等服务模式。应深化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的进程,因地制宜大力培育社区慈善社会组织,加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协作力度,搭建信息平台,为社会组织参与慈善事业提供多元化支持。
重视社会组织的社会治理效能。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参与渠道,明确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参与范围、奖惩办法等,提高社会治理参与效能。要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品牌,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构建社会组织信誉评价体系,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实现民众对社会组织由信赖到依赖的转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