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的创新探索******
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的创新探索
——《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研究》评介
作者:骆郁廷(武汉大学党委原副书记、武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院院长)
思想政治教育是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及其最新成果武装人们的头脑,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思想基础的重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而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又关系到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和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话语和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党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和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建设提出了新要求。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2021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这一深刻论述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新时代如何不断提升叙事能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吸引力、实效性,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研究已成为一个前沿热点问题。由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忠教授所著的《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研究》一书,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叙事”紧密联系,围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时代意识形态话语体系,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创新的一些前沿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索,很有意义。该书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多视角探究思想政治教育的叙事理论。该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借鉴哲学、语言学、传播学等多学科方法,廓清了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的基本问题。该书在马克思主义语言观指导下,从“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观念不能离开语言而存在”的基本观点出发,深入解析了思想政治教育和语言的关系,认为叙事是一种最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形式。这是因为,人类叙事从来就包含着意识形态,在多元文化和跨文化认知背景下,叙事能以文化、软性方式有效传播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即“叙事+思想政治教育”使抽象复杂的意识形态观念找到有效的话语载体。为此,该书讨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叙事基础、叙事使命、叙事要求、叙事策略,是一本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创见性著作。
二是阐明了思想政治教育叙事的时代使命。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本质上是一种意识形态话语传播的叙事实践。基于新时代视角,该书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特别是要讲好中国历史故事、现实故事和发展故事,阐发中国精神、展现中国风貌;要发中华文化之声、中国发展之声、中国和平之声,增强传播意识、提升传播能力;增强精神动力,提供智力支撑,凝聚社会力量。该书尤其针对我国国际传播中面临“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现实困境,强调不断提升叙事能力,体现出鲜明的问题导向。
三是细致剖析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创新方法。思想政治教育话语问题关涉“说什么、对谁说、怎么说”等问题域。为了从话语层面解决这些问题,该书认为运用叙事进行话语创新就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必然选择。为此必须把思想政治教育置于真实生动的社会生活中,既要多用理论语言,体现理论表述、问题思考、逻辑推理的要求,抓住本质,又要多用群众语言,通俗易懂、瞄准现象,契合群众的水平要求,使思想政治教育吻合民族文化心理特点,不断增强叙事话语的生动性、审美性、感染力。为了说明运用叙事话语的必要性,该书大量引入历史和现实案例,围绕“符号、意义、语境、接受”等基本问题,对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做了细致、有效的解释。
总体看,该书强调以叙事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创新,视角新颖、方法独特,探索了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新路径,开拓了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研究新视野、形成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研究新空间,是一部思想政治教育叙事话语研究的力作。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